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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、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、轴荷及质量限值(GB 1589-2016)

发布时间:2017-08-01 点击数:8995

前 言


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,

本标准按照GB/T 1.1-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
本标准代替GB/T 1589-2004《道路车辆外廓尺寸、轴荷及质量限值》。与GB 1589-2004相比,除编辑性的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

——标准名称修改为《汽车、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、轴荷及质量限值》;

——修改了第1章的范围;

——增加了第2章对GB/T 17350的引用;

——增加了第3章的车辆长度、车辆宽度、车辆高度、三轮汽车、低速货车、仓栅式货车/半挂车、栏板式货车/半挂车、平板式货车/半挂车、自卸式货车/半挂车、低平板专用半挂车、长头半挂牵引车、长头铰接列车、中置轴挂车、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、中置轴车辆运输列车、乘用车列车、货车列车、专用作业车、油田专用作业车、半挂车销轴距、半挂车前回转半径、空气悬架的定义;

——修改了车辆外廓尺寸限值(4.1.1),分成两个限值表格:栏板式、仓栅式、平板式、自卸式货车及其半挂车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(表1)及其他汽车、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(表2);

——修改了间接视野单侧外伸量的要求(见4.1.2.1);

——修改了汽车的后轴与牵引杆挂车的前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 000mm的要求(见4.1.2.3);

——增加了半挂牵引车和半挂车的要求(见4.1.3);

——将半装轴(见2004年版4.2.2)改成轴组(见表3);

——修改汽车及挂车轴荷限值,将单轴和并装轴(见2004年版)合并成一个表格(见表3);

——修改每侧单轮胎最大允许轴荷限值(见表3);

——修改二轴货车驱动轴轴荷限值(见2004年版表2)为11 500kg(见表3);

——修改了二轴挂车的轴距≥1 800mm时轴荷限值为18 000kg(见表3);

——删除了最大设计总质量及最小限值(见2004年版4.3.2);

——修改了二轴货车及牵引杆挂车,每轴每侧为双轮胎时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为18 000kg(见表4)

——增加了中置轴挂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(见表4);

——修改了四轴汽车列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为36 000kg(见表4);

——增加了二轴挂车,每轴每侧为单轮胎,且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 mm轮胎,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为18 000kg(见表4脚注d);

——修改了汽车和汽车列车通道圆和外摆值的要求(见4.4.14.4.2);

——增加了半挂车销轴距小于或等于公式计算得出的长度L,免做附录B试验的要求(见4.4.3);

——增加了后悬的要求(见4.5);

——增加了货箱栏板高度应含盖的要求(见4.6.3);

——增加了低平板专用半挂车、混凝土泵车、消防车、清障车、汽车起重机、油田专用作业车的要求(见4.7);

——增加了附录A外廓尺寸测量规定;

——修改了车辆通道圆与外摆值测量方法(见附录B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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